街頭甩賣的月餅攤
(資料圖片)
中秋節過去剛10天,商超里早已不見月餅身影。但在成都街頭,“10元15個”的低價散裝月餅傾銷攤位,在近期多有出現。10月16日,封面新聞記者走訪發現,這些散裝月餅均為簡易包裝,僅標注口味,并無生產日期、保質期、配料表等必要信息。市民對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規范,產生疑慮。
價格暴跌!10元能買15個
散裝月餅長啥樣?
“10元15個,5元買6個,錯過等明年哈!”10月15日晚,武侯區三環路內側,一輛小型貨車就地開賣,車斗里堆放著單個包裝的月餅。
奶香椰蓉味、鳳梨味、茯苓紅棗桂圓味等不同口味的月餅,消費者可以混選。記者發現,月餅為透明塑料袋簡單包裝,其上附有經典的紅色新都冠生園標志,僅有口味信息,并無生產日期、保質期、配料表等必要信息。
“月餅是好久生產的?為啥沒得信息?”一位遲疑的市民詢問。
商家出示紙盒上的生產日期
攤主隨即取出一個紙箱,表示散裝月餅均是由大紙箱包裝。紙箱外側印有生產日期為“9月9日”。當問及保質期是多久,攤主答是“6個月”。
“這是從正宗冠生園廠里拿出來的,原先都是禮盒裝的,要上百元一盒哈。”攤主表示,每年中秋節過后,廠里會將退回的禮盒月餅“摳”出來,打包批發出來。愿意批發的商人再拿貨到街上去賣。攤主還展示了印有“冠生園”字樣的包裝紙箱,但記者發現,該紙箱是用來裝粽子的。
“散裝月餅好不好賣?”記者問。
“當然,我這一車是2000斤,現在只剩兩百來斤了。”攤主表示,有的人買回去吃,有的人則買回去喂狗,還有的人說是要將月餅餡摳出來做甜品。
廠家確認:是回流月餅
消費者需觀察外觀再食用
“確實是廠里打包出來的貨。單個月餅上沒有具體信息,是因為從禮盒里拆散了。以前禮盒肯定是有信息的。”10月16日,封面新聞記者致電新都區冠生園食品有限責任公司,工作人員印證了攤主的說法。
散裝月餅只標注了口味
“散裝月餅也就是這兩天才開始賣的。月餅保質期比較短,食用前還是要觀察一下,外觀是否完好,如果有生霉的情況,是不能吃的哈。”工作人員表示,目前廠里的月餅已經清完了,路邊看到的低價月餅是零售商在自主處理售賣。由于沒有清晰的保質期提醒,市民在食用前需要確認月餅狀態。
多地出臺監管措施
要求對回收的月餅集中統一銷毀
從成都街頭目前的月餅銷售現象來看,市民對保質期、添加劑等必要信息的獲取處于缺失狀態,過量或過期食用,存在健康隱患。路邊傾銷月餅的商家多為流動攤位,一旦發生食品安全問題,追責有難度。
封面新聞記者了解到,北京等地曾出臺監管措施,要求對回收的月餅集中統一銷毀。早在2017年,“節令食品日報制度”已在北京市食品生產企業試點實施。據該制度,食品生產企業自月餅生產之日起,每日需向當地食藥監管部門報告月餅產量、銷量、銷售去向、退貨量、銷毀量等信息。中秋節后,監管部門也會開展節后月餅處置情況檢查,通過核實記錄、追蹤流向、抽查銷毀等手段,加強對節后過期月餅餡料處置情況的監管,防止過期食品、回收食品回流市場。上海市建立的“月餅回收上報制度”,即經銷商賣不掉的月餅無論過期與否,都必須向監管部門上報。節后月餅剩余多少、流向哪里,均有明確的臺賬。其目的就是,防止商家使用回收月餅或過期月餅用作其他食品材料,或經過改換包裝等方式以其他形式進行銷售。
此外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》也明確,超市、商場等食品經營者應當對其經營的食品加強日常檢查,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分類管理,作特別標示或者集中陳列出售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規定,禁止生產經營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、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劑。
封面新聞記者 賴芳杰 實習生 甘小凡 攝影報道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