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揚子晚報訊(通訊員 吳玥 記者 任國勇)宋某系漢服模特、攝影師,其作品被某公司進行“AI視頻換臉”引發著作權糾紛,南京江北新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構成侵權。近日,該案因人工智能熱度、典型以及裁判具有示范價值而入選中國法院2025年度案例。
涉案短視頻系宋某與趙某合作完成,由趙某出鏡,宋某拍攝并剪輯,后由趙某發布在其個人抖音賬號并在下方評論“@”宋某抖音賬號。
南京某科技公司是一款名為“AI視頻換臉”微信小程序的運營方,其將眾多網紅或明星的肖像視頻上傳至該小程序中,作為“AI換臉”模板供用戶“換臉”使用。用戶付費成為會員后,能夠自行創設換臉圖片,形成除臉部特征不同外,其余內容與模板視頻完全一致的“新”視頻。涉案短視頻在該小程序中被編號為“古風漢服177”,播放該視頻模板時,在下方顯示“花費50金幣實現換臉”。
宋某認為某科技公司未經授權,擅自將其原創攝影作品上傳作為“AI換臉”模板提供給他人使用并獲益,侵害了其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和署名權,將其訴至法院。
南京江北新區法院經審理認為:涉案短視頻內容體現了宋某個性化編排,具有一定的獨創性,屬于著作權法保護的視聽作品。被告對用于“AI換臉”的視頻模板進行了分類和標號,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被訴侵權視頻系用戶自行上傳。被告作為專業的技術公司,應對用戶上傳的視頻盡到必要的審核義務。從“AI視頻換臉”小程序的運行模式看,采用了用戶付費開通會員的模式,被告在運行過程中參與收益。綜上,被告的行為侵害了宋某對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。法院依法判決,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00元。被告提起上訴后,二審法院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承辦法官張嵐表示,技術本身中立,但AI換臉對隱私權和人格權帶來新的沖擊,需要法律予以規制,避免被濫用。“AI換臉”涉及的法律風險包括:侵犯肖像權、侵犯著作權、侵犯名譽權、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。本案體現人民法院對新技術帶來的法律問題的關注,明確了相關運營企業或平臺在采用新技術創新盈利模式的同時,應遵守行業治理的底線,劃定合理邊界,對上傳的合成模板所涉作品、肖像、個人隱私等要素,應盡到必要的管理、審慎審核,避免造成侵犯。對于平臺自行上傳的素材,應獲得版權許可協議;對于用戶上傳的素材,平臺應承擔審慎審核的義務;對于使用深度合成技術的個人用戶,也應以更審慎的態度,謹慎上傳自身的肖像、聲音、指紋等生物信息,增強知識產權風險防范意識。

